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
〖壹〗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 ,以科学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,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,相关措施自2022年7月8日起执行,原2020年第103号公告同时废止 。具体内容如下: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与境外企业监管海关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(含食用农产品)实施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。
〖贰〗 、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8号旨在优化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 ,通过科学监测、分级处置和强化境外源头管控保障安全,并自2022年7月8日起执行,同时废止2020年第103号公告。具体内容如下:核心目标公告以“科学、精准防控”为核心 ,旨在巩固国内疫情防控成果,同时保障进口冷链食品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运行。
〖叁〗、月8日,海关总署发布了第58号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》 ,该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并同时废止了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 。这一变动标志着“海关版熔断 ”措施的正式废止。
〖肆〗 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2日公布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对判定为低风险的进口非冷链物品 ,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。
〖伍〗、如果货物未进行消毒,则在掏箱卸货时,必须对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内壁、货物外包装实施消毒 ,确保食品在进入市场前的安全性 。完善追溯管理:方案还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,确保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 、去向可追。这有助于在发现疫情时,迅速追溯到源头,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。

关于做好防范疫情输入相关城市新冠检测工作通知
建立健全疾控、卫生健康、海关等部门会商协作机制 ,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和风险预测预警,协同处置口岸输入疫情 。
其他传染病:麻疹 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、甲型肝炎在局部抬头;诺如病毒感染、手足口病 、结核病发病上升,局部出现聚集性疫情;猴痘、人禽流感散发低发 ,需防范境外输入和跨区域传播。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加强口岸疫情防控 落实进境人员体温监测、医学巡查 、流行病学调查等卫生检疫措施,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抽检。
加强重点人群防控:加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(未详细说明针对重点人群的具体防控措施) 。加强疫情防控组织保障责任落实:基层工作者持续扛牢政治责任,抓好国家二十条措施和本省35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,做好优化调整措施实施中的有序工作衔接,指导当地企业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。
为认真贯彻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总策略和“动态清零”总方针,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,现就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:坚持入衡先报和“落地检”。
入境提醒!回国入境政策汇总!
〖壹〗、各省具体政策北京 北京入境:14天集中隔离后,继续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,再7天健康监测(可正常出行 ,不参加集体活动) 。其他口岸入境进京:满21天方可进京,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;未满21天已进京的,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及7天健康监测。
〖贰〗、主要入境城市隔离政策北京市:14天集中隔离 + 7天居家/集中隔离 + 7天健康监测。上海市:14天集中隔离 + 7天社区管理。深圳市:14天集中隔离 + 7天居家隔离 。广州市:14天集中隔离 + 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管理。厦门市:14天集中隔离 + 7天居家隔离。天津市:14天集中隔离 + 7天居家隔离 。
〖叁〗 、022年6月28日国家发布第九版新冠防控方案后,回国入境政策调整为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3天居家健康监测 ”模式。具体调整内容如下:隔离时间缩短:原政策为“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7天居家健康监测” ,调整后改为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3天居家健康监测”。
关于暂停龙邦口岸那西通道冷链食品进出口业务的函
〖壹〗、龙邦口岸管理中心发布公函,自12月25日起暂停龙邦口岸那西通道冷链食品进出口业务,以防控新冠疫情 。业务暂停背景与原因龙邦口岸管理中心于12月24日发布公函 ,明确指出暂停冷链食品进出口业务的核心目的是加强新冠疫情防控。冷链食品在运输、储存过程中可能因低温环境延长病毒存活时间,增加跨境传播风险。








